麻黄、甘草收购许可证核发(委托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实施)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麻黄、甘草收购许可证核发(委托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实施)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0705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489793320107050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省级不再审批,委托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实施)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48979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府西路1号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D02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具备相应的收购、储藏、运输和销售条件; 2、具有GSP认证证书的药品经营批发企业; 3、有收购所需的流动资金; 4、良好的商业信誉。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工信部门审核意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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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营业执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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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甘草麻黄草收购企业核准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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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初审 0工作日 对必要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通过报省。
2 报省 1工作日 报送省工信厅,制作证件并发送。 省工信厅发证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批准文件(省级不再审批,委托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实施)
审批结果样本 批准文件(省级不再审批,委托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实施)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 实行甘草和麻黄草专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国家经贸委会同农业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甘草和麻黄草年度收购计划,并据此向药品收购单位发放收购许可证。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第四项 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 下放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工交办) 【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二批)的决定》(苏政发〔2018〕33号) 第4项 麻黄、甘草收购许可证核发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处理决定:委托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实施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660558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059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709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D02
咨询方式
  • 0515-8666055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059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