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义务植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在义务植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1701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4926L3320817014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4926L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建设局A06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义务植树造林工作的先进单位与个人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义务植树工作中成绩显著单位或个人推荐表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鉴定和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申报材料起至承诺办结时限内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对在义务植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的通知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第十七条 在义务植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绿化委员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提供材料是否和原件一致?
答:
提供的原件必须要与原件一致。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69083005 ;0515-89906186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89906186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建设局A06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69083005 ;0515-8990618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8990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