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备案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招标文件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1705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4926L3321017054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4926L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府西路1号招投标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1.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资格预审提供)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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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资格后审提供)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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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资格预审提供)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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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随到随办。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备案公告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第十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哪些条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问: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最短多少天可以开标?
答: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服务大纲或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技术标评审内容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
问: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最少需要几家可以开标?
答: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69083153,0515-86663529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529,盐城市住建局网站电话:0515-88423711。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受平等对待权、陈述、申辩权、抵制违法行为权、行政监督权等; 义务: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协助行政主体正常执行公务的义务、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招投标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69083153,0515-8666352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529,盐城市住建局网站电话:0515-8842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