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0901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496923000109015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49692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府西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5-20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个人的身份证明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委托代为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或者备案申请证明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6

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查看更多
7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工作日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给予受理。 材料齐全受理进入下一环节,否则退回。
2 审核 1工作日 依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 核准结束进入下一环节
3 办结 0工作日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运输许可证 办结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3220171,13961998684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3220300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5-20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3220171,13961998684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322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