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运输通行证核发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放射性物品运输通行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0903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496923000109030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49692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5-20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Ⅳ类、Ⅴ类放射源及非密封放射性物品的道路运输。 2、申办单位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情况属实且符合安全要求。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放射性物品运输通行证核发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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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放射性物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办证需求事项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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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工作日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受理通过进入下一环节
2 审核 1工作日 审核通行时间、路线是否符合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审核完成进入下一环节
3 发证 0工作日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放射性物品运输通行证 办结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放射性物品运输通行证
审批结果样本 放射性物品运输通行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09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562号)第三十八条: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配备押运人员,使放射性物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通过道路运输核反应堆乏燃料的,托运人应当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通过道路运输其他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报启运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商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5-83083815、信件:盐城市城南新区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11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12389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地点
  •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5-20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83083815、信件:盐城市城南新区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11号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1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