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000822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0014355144A3000822002000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00014355144A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城南新区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旅局D14窗口 邮编:224005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受理条件: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 第八条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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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对象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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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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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审批结果样本 |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 第八条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如何申请办理演出经纪机构
答:
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演出经纪机构的申请。
二、申请事项
事项: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
分项:设立、变更、延续。
三、法规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47号令)第八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3〕27号)、《文化部关于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文市发〔2013〕60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 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省政府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转移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14〕98号)-92。
四、实施机关
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及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审批;
五、申请材料
(一).设立
先登录“中国文化市场网”进行网上注册。登录网址:
(http://www.ccm.gov.cn/swordcms/publish/default/static/main/index.htm)
按照上面要求逐一提交相关材料。提交完毕后,将以下材料递交至南京市政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江东中路265号)。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应当有演出经纪机构);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收取复印件)。另:资格证书标注中如果不是本公司的人员,必须提交此工作人员在本公司的工作申请并加盖公司公章和原注册公司的离职证明。
(二).变更
先登录“中国文化市场网”进行在线申请。登录网址:
(http://www.ccm.gov.cn/swordcms/publish/default/static/main/index.htm)
按照上面要求逐一提交相关材料。提交完毕后,将以下材料递交至南京市政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江东中路265号)。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变更演出经纪人员的,应提交相关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提交原件核对,收取复印件)。另:资格证书标注中如果不是本公司的人员,必须提交此工作人员在本公司的工作申请并加盖公司公章和原注册公司的离职证明。
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等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持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许可证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领许可证,文化主管部门不再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三).延续
先登录“中国文化市场网”进行在线申请。登录网址:
(http://www.ccm.gov.cn/swordcms/publish/default/static/main/index.htm)
按照上面要求逐一提交相关材料。提交完毕后,将以下材料递交至南京市政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江东中路265号)。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至少3名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书(提交原件核对,收取复印件);另:资格证书标注中如果不是本公司的人员,必须提交此工作人员在本公司的工作申请并加盖公司公章和原注册公司的离职证明。
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申请事项 设立□延续□变更□补证□ 送达方式 自取□挂号信□快递到付□
基
本
情
况 单位名称
住 所
办公地址
执照(证书)号
注册资本 (万元) 经济类型
固定电话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 从业人数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性 别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身份证明号码 国 籍
主要负责人 姓 名 性 别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身份证明号码 国 籍
资本构成情况 股东名称或姓名 国籍 资本性质
(国有/民营)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演出经纪人
员 姓 名 性别 资格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69083086 69083804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投诉电话:0515-88198328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