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境外进口或者向境外出口艺术品的经营活动许可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从境外进口或者向境外出口艺术品的经营活动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2204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144A3320122042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5144A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城南新区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旅局D14综合窗口 邮编:224005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提出申请的艺术品进出口单位应当是在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资质的企业。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艺术品图录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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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进出口艺术品的来源、目的地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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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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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艺术品进出口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窗口办结 0.5工作日 按政务办规定办结 签收回执或快递信息
2 窗口受理 0.5工作日 按政务网公布申请材料受理 转业务处办理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许可决定
审批结果样本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许可决定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96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实施机关:文化部)。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39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5-69083086 69083804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投诉电话:0515-88198328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城南新区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旅局D14综合窗口 邮编:224005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69083086 69083804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投诉电话:0515-8819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