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23017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00143551600300012301700117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00014355160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座一楼综合窗口D12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且符合《关于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 25号)》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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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补发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2 |
委托办理的,提供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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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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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1工作日 | 合格 | 通过 |
2 | 审核 | 0工作日 | 合格 | 通过 |
3 | 发证 | 0工作日 | 合格 | 通过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江苏省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审批结果样本 | 江苏省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205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实施机关: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附件2第3项: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处理决定:下放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当取得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外生产的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当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如何填表
答: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于申请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注销)。
二、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申报受理的规定。
三、本申请表的内容应当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建议中文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用12号字)或复印。
四、申请单位应当将申请表及相应的材料按规定的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
五、表中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和批准文号均指已获批准的卫生许可批件中载明的相应内容。
六、申请单位填写完毕,将申请表和所附材料送交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窗口。"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6663826、69083088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335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