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18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000823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16003000823006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5160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座一楼综合窗口D12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评选通知要求条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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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8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表彰通知
审批结果样本 表彰通知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57号)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5-69930824、69083088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5-88335086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座一楼综合窗口D12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69930824、6908308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5-8833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