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奖、市长质量奖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154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质量管理奖、市长质量奖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3101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2163332083101100002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52163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814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齐备;审核推荐程序符合。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市长质量奖批文及奖牌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六条第二款: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1号) 五、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四)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明确:“建立健全质量奖励制度,设立江苏省质量奖,每年奖励3-5个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创新质量奖评审工作机制、推广工作体系和服务工作平台,不断提升江苏质量竞争力。鼓励争创国家级质量奖,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和全社会创造质量、追求卓越的积极性。”

  • 增补依据
  •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原则上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每年不超过3家。 第二十一条:经公示通过的拟获奖单位名单,由市质审委办公室提请市政府批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市政府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向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颁发奖牌和奖金50万元。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663814、8666307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029613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814室
咨询方式
  • 0515-86663814、8666307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02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