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质量公证检验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棉花质量公证检验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3103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21633321031037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52163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亭湖经济开发区东亭路南首盐城市纤维检验所,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814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符合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公证检验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任务书

其他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同一批号的棉花现场检验应在当日完成,实验室检验自接收样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数据出来当日24:00前上传至棉花公证检验中央数据库。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棉花质量公证检验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4号)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制度。 前款所称棉花质量公证检验,是指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棉花的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公证检验证书的活动。 第十五条 国家储备棉的入库、出库,必须经棉花质量公证检验;经公证检验后,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出具棉花质量公证检验证书,作为国家财政支付存储国家储备棉所需费用的依据。 经公证检验的国家储备棉,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粘贴中国纤维检验机构统一规定的公证检验标志。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663814、8666307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029613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亭湖经济开发区东亭路南首盐城市纤维检验所,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814室
咨询方式
  • 0515-86663814、8666307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02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