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6411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232Q3000164114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5232Q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毓龙东路59号(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府西路1号(盐城市行政审批局A15-17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或经补正,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申请事项符合受理范围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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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协议实施方案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内容按国家林业局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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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位证明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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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人证明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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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植被恢复费缴费凭证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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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示例样表 其他 2份 必要

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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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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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使用林地书面申请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书面申请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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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使用林地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其他 2份 必要

填写完全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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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并附红线图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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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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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审查 5工作日 符合要求 核发许可决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
审批结果样本 关于×××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五十二条: 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三)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 (四)林业科研、科普教育设施;(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七)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818012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18712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709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毓龙东路59号(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府西路1号(盐城市行政审批局A15-17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818012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18712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