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38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419P3320838001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审核资料、抽查现场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5419P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区世纪大道21号301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一、符合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表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4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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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每年二季度集中办理1次上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每年二季度集中办理1次上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公布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审批结果样本 关于公布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 第九条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规章】《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8号) 第七条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以及检举公共机构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增补依据
  •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7/content_5219166.htm

常见问题
问: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有何具体要求?
答: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的具体要求由年度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确定。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66030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86662414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亭湖区区世纪大道21号301室
咨询方式
  • 0515-8666030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8666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