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3901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654P3000139013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此事项无中介服务机构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5654P
实施主体性质 受委托组织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2010室(市委宣传部出版发行处)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第七条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经营场所,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住所。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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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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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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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注册资本数额、来源及性质证明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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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章程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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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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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或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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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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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决定 0.2工作日 依据法定条件和标准,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1、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2、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 审查 0.2工作日 根据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
3 受理 0.2工作日 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次性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4 申请 0.2工作日 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行政许可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8666201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86662010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2010室(市委宣传部出版发行处)
咨询方式
  • 电话:8666201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866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