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证变更)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证变更)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02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769X300012020200002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5769X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南高新区、开发区至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03综合窗口办理,其他至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就近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已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的。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变更生产经营范围的还需提供品种审定证书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生产地点检疫情况说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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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的营业执照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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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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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证变更事项说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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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决定 0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决定
2 审查 0工作日 申报材料内容符合法定条件 审查
3 受理 0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
审批结果样本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69083082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721
办理地点
  • 盐南高新区、开发区至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03综合窗口办理,其他至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就近办理
咨询方式
  • 0515-6908308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