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320117066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0014355769X332011706600101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盐城市数据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00014355769X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2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受理条件:
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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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符合不招标条件的证明材料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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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2 |
应招标不招标申请审批表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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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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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1工作日 | 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许可项目,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 受理或不予受理 |
2 | 审查 | 2工作日 | 材料符合要求 | 审查通过 |
3 | 批准 | 1工作日 | 是否符合批准要求 | 批准或不予批准 |
4 | 决定 | 1工作日 | 符合决定要求 | 出具项目决定文件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999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鉴定和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决定书 |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第十条 有下列不适宜进行招标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需要审批的项目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进行审批: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 (二)抢险救灾的;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四)主要工艺、技术需要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5-69083218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69083039;监督投诉电话: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