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民办学校修改章程的备案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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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市管民办学校修改章程的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05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5769X3321005006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0014355769X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C03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2003〕4号):二、基本标准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组织、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中小学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师权益受到保障。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校领导依法办学。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八)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专门机构或者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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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的章程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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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无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 第二十条第三款 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民办学校修改章程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学校理事会、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通过;应提交以下材料:(1)理事会或董事会关于修改学校章程的决议;(2)修改后的学校章程;(3)修改章程备案表。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5-69083082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709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C03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6908308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66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