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确有困难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核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单位确有困难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核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1701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320900468215963J3321017012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实施主体编码 12320900468215963J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市直: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房产大厦八楼807、817室 东台:东台市金海东路8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308室 大丰:大丰区黄海西路6号2号窗口 射阳:射阳县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楼4号窗口 建湖:建湖县湖中南路896号(登达大厦9楼)913室 阜宁:阜宁县香港路555号(三楼)305办公室口 滨海:滨海县港城路358号华芳国际花园西侧商铺24幢101室二楼综合科 响水:响水县城桃花源路288号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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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决议或工会决议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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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三方审计报告或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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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单位财务报表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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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资报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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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申请 0工作日
2 受理 1工作日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 审批 4工作日 审批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4 送达 0工作日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四、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建金【2018】45号文: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盐房公积金【2021】44号文第十九条:降低缴存比例(1%--4%)与缓缴,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推送
审批结果样本 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推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增补依据
  • 【行政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468861.htm

常见问题
问:
单位经营困难,想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根据盐房金管〔2024〕3号《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凭下列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一)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二)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决议(未设职代会或工会的,须出具全体职工签字同意该事项的决议); (三)财务报表和单位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15-12329;网上咨询http://wangting.ycgjj.yancheng.gov.cn:9999/chat/custom.aspx;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现场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515-88210956;网上投诉http://wangting.ycgjj.yancheng.gov.cn:9999/chat/custom.aspx;信件投诉寄至: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房产大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224005
办理地点
  • 市直: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房产大厦八楼807、817室 东台:东台市金海东路8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308室 大丰:大丰区黄海西路6号2号窗口 射阳:射阳县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楼4号窗口 建湖:建湖县湖中南路896号(登达大厦9楼)913室 阜宁:阜宁县香港路555号(三楼)305办公室口 滨海:滨海县港城路358号华芳国际花园西侧商铺24幢101室二楼综合科 响水:响水县城桃花源路288号2号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515-12329;网上咨询http://wangting.ycgjj.yancheng.gov.cn:9999/chat/custom.aspx;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现场咨询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515-88210956;网上投诉http://wangting.ycgjj.yancheng.gov.cn:9999/chat/custom.aspx;信件投诉寄至: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房产大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22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