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确有困难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核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单位确有困难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核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1701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320900468215963J3321017012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实施主体编码 12320900468215963J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1.市区: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三楼    2.大丰:大丰区黄海西路6号 3.东台: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积金窗口)4.射阳:射阳县幸福大道18号射阳县城建商务大厦四楼 5.阜宁:阜宁县香港路555号(三楼)6.建湖:建湖县湖中南路896号登达大厦九楼7.滨海:滨海县港城路358号华芳国际花园西侧商铺 8.响水:响水县城桃花源路南首288号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决议或工会决议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第三方审计报告或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单位财务报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工资报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四、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建金【2018】45号文: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建金【2018】45号文: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推送
审批结果样本 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推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增补依据
  • 【行政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468861.htm

常见问题
问:
单位经营困难,想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根据盐房金管〔2022〕3号《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凭下列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一)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二)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决议(未设职代会或工会的,须出具全体职工签字同意该事项的决议); (三)财务报表和单位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15-12329;网上咨询http://wangting.ycgjj.yancheng.gov.cn:9999/chat/custom.aspx;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现场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515-88210956;网上投诉http://wangting.ycgjj.yancheng.gov.cn:9999/chat/custom.aspx;信件投诉寄至: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房产大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224005
办理地点
  • 1.市区: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三楼    2.大丰:大丰区黄海西路6号 3.东台: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积金窗口)4.射阳:射阳县幸福大道18号射阳县城建商务大厦四楼 5.阜宁:阜宁县香港路555号(三楼)6.建湖:建湖县湖中南路896号登达大厦九楼7.滨海:滨海县港城路358号华芳国际花园西侧商铺 8.响水:响水县城桃花源路南首288号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515-12329;网上咨询http://wangting.ycgjj.yancheng.gov.cn:9999/chat/custom.aspx;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现场咨询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515-88210956;网上投诉http://wangting.ycgjj.yancheng.gov.cn:9999/chat/custom.aspx;信件投诉寄至: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房产大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22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