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1701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320900468215963J332101701300015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实施主体编码 | 12320900468215963J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1.市区: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三楼 2.大丰:大丰区黄海西路6号 3.东台: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积金窗口)4.射阳:射阳县幸福大道18号射阳县城建商务大厦四楼 5.阜宁:阜宁县香港路555号(三楼)6.建湖:建湖县湖中南路896号登达大厦九楼7.滨海:滨海县港城路358号华芳国际花园西侧商铺 8.响水:响水县城桃花源路南首288号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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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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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2 |
租金缴纳凭证 |
其他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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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3 |
婚姻关系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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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4 |
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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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5 |
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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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6 |
受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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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7 |
银行借记卡(存折)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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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增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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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468861.htm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515-12329;网上咨询http://wangting.ycgjj.yancheng.gov.cn:9999/chat/custom.aspx;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现场咨询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515-88210956;网上投诉http://wangting.ycgjj.yancheng.gov.cn:9999/chat/custom.aspx;信件投诉寄至: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房产大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224005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1、依法享有以下权利:知情权、申请权、补正权、陈述申辩权、要求和参与听证权、申请回避权、平等获得许可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2、依法履行以下义务:遵守相关规定义务、如实规范申请义务、积极配合审查义务、按规定履行义务、支持监督检查义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
- 1.市区: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三楼 2.大丰:大丰区黄海西路6号 3.东台: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积金窗口)4.射阳:射阳县幸福大道18号射阳县城建商务大厦四楼 5.阜宁:阜宁县香港路555号(三楼)6.建湖:建湖县湖中南路896号登达大厦九楼7.滨海:滨海县港城路358号华芳国际花园西侧商铺 8.响水:响水县城桃花源路南首288号
- 电话咨询0515-12329;网上咨询http://wangting.ycgjj.yancheng.gov.cn:9999/chat/custom.aspx;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现场咨询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515-88210956;网上投诉http://wangting.ycgjj.yancheng.gov.cn:9999/chat/custom.aspx;信件投诉寄至: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房产大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22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