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亭湖区
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200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2014360824G4320820008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2014360824G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 》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5-8980263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6669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