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师的表彰奖励
亭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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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8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医师的表彰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000823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2MB0400530J4000823001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02MB0400530J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8号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综合大厅247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行政法规】《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 第二十三条 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鉴定。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 第三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医疗、保健机构,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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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8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无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三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 (二)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 (三)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 (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68552098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68552880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8号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综合大厅247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6855209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6855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