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基本编码 | 000524018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2MB161651XQ400052401800001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盐城市亭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02MB161651XQ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东路84号4楼410室综合窗口 | ||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且在本省领取残疾抚恤金、定期抚恤金或补助金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两参"人员。2.所在单位无力为其参保缴费或无工作单位。3.个人参保缴费有困难。4.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支付。5.对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按规定报销医疗费并享受当地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医疗费较重的优抚对象。
办理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1 |
重点优抚对象名单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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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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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999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同意予以医疗保障 |
| 审批结果样本 |
同意予以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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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1.【规范性文件】《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3号)。 2.【规范性文件】《退役军人事务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49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1-6级伤残军人的医疗补助是什么标准?
答:
企业的1-6级伤残军人门诊享受医保报销范围内90%的报销,超出2万元享受95%的报销
咨询投诉
| 咨询方式 | 0515-68037592 |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69026353 |
权利义务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