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盐都区

0

到现场次数 

4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000804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014365123F400080400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8014365123F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综合受理窗口;盐城市新都路618号盐都区人民政府2楼253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发展改革部门对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该事项由行政机关主动作出,无需申请人申请。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其他
审批结果样本 其他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增补依据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无) https://flk.npc.gov.cn/detail?id=ff8080816f135f46016f1d06082912c2&fileId=&type=&title=%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5%BE%AA%E7%8E%AF%E7%BB%8F%E6%B5%8E%E4%BF%83%E8%BF%9B%E6%B3%95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8426156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426117
办理地点
  • 盐城市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综合受理窗口;盐城市新都路618号盐都区人民政府2楼253室
咨询方式
  • 0515-8842615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42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