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盐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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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0905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01436515824320109056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80143651582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六楼公安大厅N区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2号) 第九条 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第十条 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凭有效证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县、市公安局申领《边境通行证》。 第十二条 经省级公安、旅游部门批准,旅游公司组织赴边境管理区旅游的人员,应当在出发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边境通行证》。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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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人1寸彩色照片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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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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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申请受理 0.4工作日 公安窗口或者网上申请递交材料 申请受理
2 审核决定 0.4工作日 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做出决定 审核决定
3 通知送达 0.2工作日 窗口制造许可决定书,当场或EMS送达 通知送达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审批结果样本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序号42 项目名称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实施机关 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2号) 第九条 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第十条 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凭有效证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县、市公安局申领《边境通行证》。 第十二条 经省级公安、旅游部门批准,旅游公司组织赴边境管理区旅游的人员,应当在出发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边境通行证》。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356619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3566095;监督投诉电话:12345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江苏省公安厅、盐都区人民政府
电话025-83526883、0515-88585272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盐都区世新都路618号
网址http://www.yandu.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盐都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5-88419110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5号
网址http://ycyd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六楼公安大厅N区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356619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3566095;监督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