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802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801436527014000118025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盐都区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280143652701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受理条件:
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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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防范措施文本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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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危险货物作业、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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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可证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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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4 |
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单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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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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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港口经营许可(不含港口拖轮经营) | 1工作日 | 按照法定程序审批 | 按照法定条件审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系统确认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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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5-8199977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115032、0515-88115022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