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盐都区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000812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014365289X4000812001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都区司法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8014365289X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第九条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九条 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 增补依据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三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一条 国家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咨询方式
  • 0515-83086179,0515-8199014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3086115、8308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