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变更登记
盐都区

0

到现场次数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变更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31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339174755B400013100500002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8339174755B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F区市场准入综合受理窗口/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高新区分局­­:盐城市盐都区振兴路1号研创大厦一楼东侧大厅;盐渎分局: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路888号物联大厦7楼;潘黄分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4楼;龙冈分局: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南路331号;大冈分局: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卧龙西路54号;大纵湖分局: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旅游度假区平湖路8号;秦南分局: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光明西路44号;郭猛分局: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盐金路21号;楼王分局: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开放路12号)
办理时间 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分局: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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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章程的决议。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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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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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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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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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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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核准 0.5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作出核准决定的,发放营业执照和《设立登记通知书》; 2、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送达《不予核准通知书》。
2 受理 0.5工作日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次性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 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营业执照
审批结果样本 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领取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第三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比照本条例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盐渎分局:0515-88460373;潘黄分局:0515-89029906;高新区分局:0515-88669315;大冈分局0515-88802323;郭猛分局0515-88481688;楼王分局0515-88650196;龙冈分局0515-88700401;秦南分局0515-88601303;大纵湖分局0515-88612315。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412790,1231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1999783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F区市场准入综合受理窗口/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高新区分局­­:盐城市盐都区振兴路1号研创大厦一楼东侧大厅;盐渎分局: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路888号物联大厦7楼;潘黄分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4楼;龙冈分局: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凤凰南路331号;大冈分局: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卧龙西路54号;大纵湖分局: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旅游度假区平湖路8号;秦南分局: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光明西路44号;郭猛分局: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盐金路21号;楼王分局: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开放路12号)
咨询方式
  • 盐渎分局:0515-88460373;潘黄分局:0515-89029906;高新区分局:0515-88669315;大冈分局0515-88802323;郭猛分局0515-88481688;楼王分局0515-88650196;龙冈分局0515-88700401;秦南分局0515-88601303;大纵湖分局0515-8861231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412790,1231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1999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