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2000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8562929401C432102000700002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28562929401C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应当在种子销售前向当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建立种子销售台帐。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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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经营代销种子/经营不分装种子)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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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2 |
种子销售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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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种子购销凭证或委托代销合同复印件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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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经营代销种子/经营不分装种子) |
审批结果样本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经营代销种子/经营不分装种子)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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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条 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在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当地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备案。 第三十八条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为全国。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5-81999689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338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