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重新注册)
盐都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重新注册)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301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MB0345295D400012301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8MB0345295D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后2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或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本人半年内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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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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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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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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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申请 0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 申请人向登记 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进行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合格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 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发出补证告知书,材料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 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 提交全部补正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 审查 1工作日 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批准决定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4 许可决定 0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做出批准决定的,作出予以许可的书面决定,做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的,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3号,2017年2月28日)第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五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68667523;0515-68667116;0515-8199977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401511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医师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68667523;0515-68667116;0515-8199977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4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