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医师执业证书
盐都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补发医师执业证书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301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MB0345295D400012301200003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此事项无中介服务机构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8MB0345295D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有合法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 3、健康状况适宜或胜任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4)有国务院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本人半年内2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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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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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江苏省申请补发医师资格/医师执业证书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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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申请 0工作日 申报资料真实、齐全,符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 申请人向登记的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 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 受理 0工作日 经确认申请人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 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退回材料,发出一次性补正告知书, 不符合法定形式,1 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1 个工作日内作出补证通知书,申请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
3 审查 1工作日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对受理进行审查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作出批准决定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和条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4 决定 0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批准意见 作出批准备决定的,1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许可,作出不予批准备决定的,1个工作日内告知不予许可行政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3号,2017年2月28日)第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五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68667523;0515-68667116;0515-8199977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401511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医师
办理地点
  •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68667523;0515-68667116;0515-8199977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4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