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盐都区

0

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0005240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MB161558414000524008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8MB1615584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二楼G10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逝者被评定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2.发放对象为逝者遗属。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户口本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证书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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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死者生前工资表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授权委托书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6

受托人证明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7

资金分配协议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同意给付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9900075 0515-8990007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90005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1999783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二楼G10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9900075 0515-8990007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90005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1999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