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
盐都区

0

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00052401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8MB161558414000524015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8MB1615584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二楼G10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属于国家规定的参战或参加核试验目录范围。2.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未就业和无社保证明或失业证明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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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近期免冠半身彩照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5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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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户口本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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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身份证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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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退伍证或退伍登记表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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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档案材料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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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人书面申请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抚恤补助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省政府令第96号)  第二十六条 对在农村的和在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给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9900075 0515-8990007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90005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1999783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二楼G10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9900075 0515-8990007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90005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1999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