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盐都区

0

到现场次数 

264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6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38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320928MB0184292K4320838001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编码 12320928MB0184292K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新都路618号盐都区人民政府三楼355室;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节能管理制度健全,基础工作良好,积极开展节能改造,运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盐都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申报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6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64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公布××××年盐都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通知
审批结果样本 关于公布××××年盐都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通知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 第九条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规章】《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8号) 第七条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以及检举公共机构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842622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426031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办理地点
  • 盐城市新都路618号盐都区人民政府三楼355室;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G区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842622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842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