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职业教育学历证书无效
滨海县
宣布职业教育学历证书无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20705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2014374070F432070500400002 行使层级 县级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滨海县教育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2014374070F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八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颁发证书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5-6811232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422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