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建湖县

0

到现场次数 

7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0902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01438751744000109026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建湖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50143875174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C02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一)合法、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证明材料,与居民住宅属于同一建筑、平房院落,需要共用门户和通道的,还应当提交所有住户同意共用的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无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从业限制情形的保证书;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保证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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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1工作日 材料齐全 受理审核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法定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承诺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特种行业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特种行业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7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增补依据
  • 第九条:符合公章刻制业、典当业、旅馆业开办条件的,应当在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后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158105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158103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C02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615810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15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