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运输审批
建湖县

0

到现场次数 

4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运输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32010904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01438751744320109049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建湖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50143875174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巡服务区C04、C05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机动车载运超限的不何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驾驶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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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驶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单位介绍信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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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机动车运输超限的不可拆卸物品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4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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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办理 1工作日 办理→审批 办理→审批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行政申请之法定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决定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其他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运输审批
审批结果样本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运输审批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二款 机动车载运超限的不何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第二十八条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15310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278776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巡服务区C04、C05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615310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278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