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列入名录
建湖县

0

到现场次数 

7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列入名录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0901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01438751744321009016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建湖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50143875174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建湖县公安局六楼治安大队617办公室;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C02窗口(可咨询)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实行名录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列入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办理 1工作日 法人申请,审核验收发证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行政申请之法定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决定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其他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列入名录
审批结果样本 列入名录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实行名录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列入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158105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158103
办理地点
  • 建湖县公安局六楼治安大队617办公室;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C02窗口(可咨询)
咨询方式
  • 0515-8615810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15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