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
建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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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20714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014387568C4320714006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无 中介服务 无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5014387568C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服务区B17、B18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受理条件: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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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息确认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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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审批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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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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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审批结果样本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二十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退休时间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等机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规范性文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63号)第四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结果,核定基本养老金,生成《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 增补依据
  • 【地方政府规章】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省政府令第146号))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网址:https://www.jiangsu.gov.cn/art/2021/12/14/art_84418_10235878.html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22347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236609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无
电话无
地址无
网址无
行政诉讼
部门无
电话无
地址无
网址无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服务区B17、B18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622347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23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