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信息变更
建湖县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信息变更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802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014387824W400011802200013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建湖县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5014387824W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生服务区D07,D08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依法从事营运的城市客运经营者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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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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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变更申请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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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如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同意
2 审查审批 1工作日 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同意
3 办结送达 0工作日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结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材料齐全,现场核查合格,符合法定条件,当场办结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经营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153322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211030建湖县交通运输局法规科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生服务区D07,D08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615332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211030建湖县交通运输局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