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802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5014387824W400011802200013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建湖县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25014387824W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生服务区D07,D08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依法从事营运的城市客运经营者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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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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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3 |
变更申请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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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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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工作日 |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如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同意 |
2 | 审查审批 | 1工作日 | 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同意 |
3 | 办结送达 | 0工作日 |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办结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材料齐全,现场核查合格,符合法定条件,当场办结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经营许可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经营许可证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6153322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211030建湖县交通运输局法规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