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00080500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5014387904G400080500700002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基层推荐、专家评议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建湖县教育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25014387904G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南路919号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生服务区D05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受理条件: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立德树人或学生德育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具体见各地通知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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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荣誉证书 |
其他 | 6份 | 必要 | 材料内容需真实有效 |
查看更多 | |
2 |
先进事迹及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6份 | 必要 | 材料内容需真实有效 |
查看更多 | |
3 |
申报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2份 | 必要 | 材料内容需真实有效 |
查看更多 |
4 |
申报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6份 | 必要 | 材料内容需真实有效 |
查看更多 |
5 |
推荐人员名单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材料内容需真实有效 |
查看更多 | |
6 |
推荐工作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材料内容需真实有效 |
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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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2工作日 | 提供报告 |
2 | 审查 | 0.5工作日 | 进行资格审查及公示 |
3 | 审批 | 0.3工作日 | 审批通过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9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场符合要求,承诺时限内予以发证。依法需要听证、检测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证书 |
审批结果样本 |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证书 |
- 设定依据
-
【规章】《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教育部令第30号修正)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 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 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和督导评估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高中阶段评选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可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资格。对德育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要进行表彰奖励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电话:人事科0515-86232117;中教科0515-80693366。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233249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享有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等权利,履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行政人员开展工作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