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建湖县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1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5014387912B4000711003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建湖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5014387912B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建湖县九龙口镇九龙口村(林九公路东约200米)建湖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离婚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辖区;2、双方依法办理过结婚登记,现仍为夫妻关系;3、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智力障碍和精神障碍等);4、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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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婚照片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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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户口簿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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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离婚协议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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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婚证照片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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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申请 0工作日 查验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 受理 0工作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 审查 0工作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和填写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4 登记(发证) 1工作日 符合离婚条件的准予发证。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30日冷静期不计入办结时限中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30日冷静期不计入办结时限中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
审批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15331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建湖县民政局 0515-86212879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153333
办理地点
  • 建湖县九龙口镇九龙口村(林九公路东约200米)建湖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离婚室
咨询方式
  • 0515-8615331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建湖县民政局 0515-86212879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615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