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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口证明核发
类别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32028000
实施主体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行使层级 省级
实施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38号修改,国务院令第703号修正)第五条:“进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必须持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进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专用元部件必须持国务院电子工业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国务院机电产品进出口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海关凭审查批准文件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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