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104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802N2322011044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特殊程序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民政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7号212室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春季(3月1日~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秋冬季(10月~2月):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当事人申请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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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咨询表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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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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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解答 |
办理结果样本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解答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16号) 三、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工作机制(二)着力完善孤儿保障体系1. 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地要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孤儿养育标准,并建立增长机制。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严禁挤占挪用。三、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工作机制(二)部门协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孤儿保障工作能力建设,充实儿童福利工作力量,强化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25-83590400 |
监督投诉方式 | 025-8359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