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104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802N2322011045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特殊程序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民政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7号15楼1502室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春季(3月1日~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秋冬季(10月~2月):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当事人申请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告知 |
办理结果样本 |
告知 ![]()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3 号)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作为推进民生幸福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发展改革、教育、民政等部门要统筹安排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和康复特教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完善教育和保障政策,认真做好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工作。 【政策文件】《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 号)(三)强化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民政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利用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协商、研究解决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深入落实。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25-83590400 |
监督投诉方式 | 025-8359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