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104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802N2322011049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特殊程序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民政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民政厅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春季(3月1日~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秋冬季(10月~2月):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本事项为主动公共服务,无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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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 【规章】《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99号)第五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其救助管理机构应当遵循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25-8359040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5-8359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