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105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802N2322011055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特殊程序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民政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民政厅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春季(3月1日~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秋冬季(10月~2月):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本事项为主动公共服务,无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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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060档案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2号)第四条 060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一)及时将办理完毕的060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060档案的齐全完整;(三)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060档案的保管水平;(四)办理查档服务,出具060记录证明,告知060档案的存放地;(五)办理060档案的移交工作。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25-8359040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5-8359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