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招标信息发布平台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7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052E2322017002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 | ||
办理时间 | 3月1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7月15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10月1日至次年2月底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无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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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长期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长期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规范性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江苏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信息发布规定>的通知》(苏发改法规【2007】436号)第三条 《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http://www.jszb.com.cn)为本省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信息的指定媒介。两家指定网络之间应当相互链接。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25-51868901 |
监督投诉方式 | 025-51868896,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厅长信箱”或“违法举报”栏目 监督投诉电话: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