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审批、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查询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0501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773B2322005012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教育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网上办理 | ||
办理时间 | 全流程网上办理,7*24小时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无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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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点击网址直接办理 | 0.0工作日 | 无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提高办学质量,促进中外合作办学更健康发展,教育部目前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即重点推进“两个平台”和“两个机制”建设。 一是依托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设立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通过办学监管信息公示,实施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动态监管。并根据需要,向社会和广大就学者提供较全面和可靠的就学指导和服务信息。 二是加强所颁发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工作,开发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认证工作平台; 三是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机制; 四是强化办学单位和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执法和处罚机制。 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工作措施核心是加强工作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并立足于为社会和中外合作办学者,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的广大就学者提供更有效的行政监督和服务。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5-83335632,83335061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025-83335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