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博物馆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育活动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2202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1014396536N4322022022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文广旅窗口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一闭馆)。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参观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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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参观、讲座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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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条例》(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5年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9号公布 自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制定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的政策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学校结合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博物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博物馆应当对学校开展各类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5292282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5-85212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