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质认定)
东台市

1

到现场次数 

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质认定)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01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81014396886W4322014016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特别程序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出示和提交相关资料,填写申请表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盐城市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A8、A10、A1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在我市居住和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2、在我市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 3、创业项目应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申请的贷款仅用于创业项目购置固定资产或补充项目运营资金;4、申请人最近5年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个人信用报告(夫妻双方)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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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营业执照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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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点群体相应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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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就业创业证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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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人)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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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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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8〕124号)、《中国人民银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银发﹝2017﹞66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68000151、85222728
监督投诉方式 0515-12333
办理地点
  • 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A8、A10、A12号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68000151、85222728
监督投诉
  • 0515-12333